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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江宁中心小学2022年入学公告

发表日期:2022/5/27 16:32:34 出处:南京市江宁区江宁中心小学 作者:潘荣升 有3914位读者读过

2022年入学公告

各位家长:

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江宁中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591日至20168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批准。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我校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原江宁镇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112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3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212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我校登记入学:

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法定监护人名下均无房产。

2.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3.拆迁户家庭子女

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4.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

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其来宁务工的法定监护人居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申请到我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31日止);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连续且满一年(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31日止)。

随迁子女需在网上报名申请入学,然后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我校进行报名登记,并签署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

二、入学办法

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报时间均为530日至6317:00。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4-5日按预约时间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于625日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

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到我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需出具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证明)。(现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相关要求

1.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我校将从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安全保卫工作,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儿童及监护人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孩子到校参加资料审核,只能由一名家长陪同进入学校。所有入校人员均需:①全程佩戴医用口罩,②扫场所码,③查验体温、苏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温馨提醒:请适龄儿童及家长及时参与街道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

3.我校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小学新生报名工作后,在8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招生具体细则由南京市江宁区江宁中心小学校长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100232-8058  (900——1630)

学校地址:江宁街道滨江开发区如练路99

联系人:潘老师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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