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中心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表日期:2009/10/22 14:59:59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386位读者读过
江宁中心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建立统一、规范、科学的突发安全事件指挥保障,防控体系和应急机制,全面提高我校对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指挥小组的职责
(一)应急指挥小组的职责和成员。
学校应急指挥小组应对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议事、决策、协调、处置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学校突发安全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的汇报,分析有关突发安全事件的重要信息。
2、审议、决定突发安全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和协调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5所村办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制定本校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汇总有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并且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5、对师生加强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安全演练。
6、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指挥小组人员和相关处室在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工作中的职责。
7、求助有关部门调用各类物资、设备、车辆、人员和占用场地,组织师生在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迅速开展抢险工作,自救、互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8、配合教育局、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组 长:纪四清
副组长:王明生
成 员:陈福金 徐世全 陈正荣 马勇 陈健 钱承华 王英
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法制安全办),作为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做好本校即幼儿园预防突发安全事件的督查工作,办理指挥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对外发布事件相关情况,协助指挥小组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负责车辆、人员等调配工作。
主 任:王明生
成 员:陈福金 傅宁 钱承华
(三)应急工作小组
根据本校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我校设定:医疗救护协调组(陈福金)、物资供应保障组(钱承华)、事故灾难后处理组(傅宁)。
二、 突发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值班电话:52282151 52284831 52284632
传机 真:52289814 52284831
镇道办: 86106182 86106217
江宁卫生院:86100858
江宁派出所:86100519 86100610
江宁中心小学:86100736 13952029794 13813081415
江宁中心幼儿园:86106671 13770988871
(二)事故报告
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学校必须做到:
1、在第一时间将所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情况,报告区教育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街道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区教育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街道办等。
3、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简要情况、师生人数。
② 发生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 突发安全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④ 突发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⑤ 突发安全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⑥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突发安全事件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⑦ 突发安全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严格保护现场,主动争取街道的支持,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三、几种典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处置突发卫生安全事件注意事项
1、学校及时组织人员护送或联系急救中心,对食物(饮用水),中毒的学生全力以赴进行就近抢救,跟踪了解中毒原因,迅速通知相关学生家长;
2、保护现场以及48小时留样食品;
3、学校负责人在2小时内分别向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报告,如疑似人为投毒,应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及时向区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
5、做好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媒体报道,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6、具体操作按《南京市江宁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宁教字(2006)第八个五年计划142号}执行。
(二)学校火场疏散注意事项
1、学校应由专人制订出火场疏散计划,画出学校平面图,制订出有效的疏散路线,防止发生火灾人员疏散混乱,造成人员伤亡;
2、学校应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展消防演习,教会学生在校舍事故发生后的逃生技能;
3、学校的安全通道出口要保持敞开,以免疏散时安全出口不畅通的问题出现;
4、发生火灾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号码119;
5、火灾发生时,在校园内要有专人利用广播等工具进行呼喊,学校领导、班主任统一指挥师生有秩序的疏散;
6、当学生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地点时,班主任应当及时稳定学生情绪清点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没有及时逃离火场的,学校要确定学生的班级,在第一时间内告之消防队。
(三)处置突发治安、刑事案件注意事项
1、学校应当加强门卫的规划建设,完善门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保安进校园”,切实“把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2、学校应当建立专兼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特别是要做好课间、午间、晚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大建设学校红外线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3、当发生有不法人员冲击校园时或发现不法人员在校内有违法苗头时,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应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急予以制服,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4、当无法制服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保护师生安全;
5、做好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善后工作。
(四)处置学校校舍突发安全事件注意事项
1、学校应在平时加强对校舍的管理与维修,对照国家有关建筑物安全的规定,由专人有计划地定期对校舍检查检修,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要停止使用,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如遇灾害性天气或紧急情况等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 伤亡;
2、学校应联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逃生教育,教会学生在校舍事故发生后的逃生技能;
3、学校应编制一幅学校平面示意图,标明教室、图书室、活动室、食堂、走廊以及所有的门、出口、厕所等的位置;
4、学校应预设建筑物内疏散通道,并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在安全出口处应有明显标志;
5、学校应指定户外开阔的场地为疏散集中区;
6、一旦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该稳定师生情绪,统一指挥师生有秩序的疏散至安全地带,避免人员涌堵疏散通道造成不畅或发生踩踏事故。
(五)处置学校交通安全突发安全事件注意事项
1、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准驶入校园,学校自备车辆在校园内应慢速行驶,注意观察,停放在校园指定位置。
3、组织学生外出进行实践活动,应得到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制订出详细的安全预案,需要乘坐交通工具的应当租用证照齐全、车况性能良好的车辆,驾驶员要有相关合法资质;
4、外出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在第一世间内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及时向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事故善后问题。
江宁区江宁小学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