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制安全 >>法制宣传 >>阅览文章

江宁中心小学“平安校园”工作计划

发表日期:2009/10/22 15:38:52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070位读者读过

 

江宁中心小学“平安校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以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按照区教育局的部署,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认真做好法制教育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中心小学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纪四清任组长,副校长王明生、江宁法庭庭长任华顺任副组长,陈福金、傅宁、徐世全、马勇为成员。

陈福金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扎实推进创建活动。

三、创建目标

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保证达到“六无目标”,即无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无教职工违法犯罪,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涉毒案件。

四、工作措施

1、深入普法,进一步做好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继续抓好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学法用法,办好教育法制培训班,努力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积极推进教育法制化的进程。要下大力气,进一步做好对                           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小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小学生的法制素质,是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也是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法制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认真开设法制教育课,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运用多种形式把小学生的普法工作落实到实处,通过开设法制讲座,举行知识竞赛,设立法制宣传周,开展警校共建,参观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从小培养学生的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法制意识,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2、 完善机制,加大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

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决不可麻痹大意、存有侥幸心理。要认真学习贯彻江宁教字(20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及《江宁区学校安全工作资料汇编》的精神,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激励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坚持教育、安全两手抓,消除校舍、围墙、设备设施、用电设备、消防、交通、饮食等方面一切可能引发安全问题的隐患,确保师生的健康和安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3 、有效整合,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智力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综合的工作,需要整和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要积极依靠和配合镇政府、派出所、综治办、工商城管、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园110”的作用,把“人防、技防、设施防”落到实处。使学校的自防能力得到提高,师生的安全保障,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减少各种不良因素对师生的影响,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

五、方法步骤

2009年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1~3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制定创建计划,做好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2、4~10月具体创建阶段。认真落实创建措施,扎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努力实现“六无”创建目标。

3、11~12月为考核验收阶段。组织创建领导小组对全镇完小、幼儿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估、总结。做到资料等各项准备,迎接区级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1、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加大投入强化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好“三防”工作,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2、要把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与学校德育工作、法制教育工作、综合治理工作等结合起来。

3、在创建工作中,要抓好班主任、安全督查员、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三支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密切学校与家庭、社会、群体组织的联系,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江宁中心小学

                                                         200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