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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特殊党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8/5/26 15:44:02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098位读者读过
各党员同志: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按照宁街委办发【2008】23号的通知,请广大党员同志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抗震救灾。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请于本月29日前到徐世全同志处交纳。
江宁小学支部
0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