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评估电子稿
发表日期:2011/12/7 12:04:20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780位读者读过
学校类别:___________(小学、初中、高中)
江宁区中小学办学效能评估
学 校 自 评 表
学校名称 __________
校长姓名
电 话
电子信箱
学校网址
江 宁 区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室
填 写 说 明
一、本表是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的基本材料,应如实填写所有信息与数据。
二、页面规格统一为A4纸,内容一般用5号宋体;电子文本一律用word文件制作。
三、分项表格中所列材料和数据应为评估当年学校工作中相应部分的材料和数据,需要提供上年度材料和数据应当注明年份。
四、相关栏目填写不下的,可自行增加篇幅。
五、分项佐证材料应按顺序附在分项评估表后面,有些项目的统计材料经教育局相关科室确认后只需列出清单附后,不需一一附上原件或复印件。
六、学校须在正式上报的纸质稿封面“学校名称”正中加盖公章。
江宁区中小学办学效能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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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表各栏目内容,完全明白材料和数据不实将会给学校 带来不良后果,现郑重确认: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 校长(签名): 2011年 月 日 |
江宁区中小学办学效能评估分项自评表
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1-B1-1 |
学校办学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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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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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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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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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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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1-B1-2 |
学校无辍学学生,届巩固率99﹪以上(其中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6﹪以上)。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规范征订学生教辅资料。达到,得6分;巩固率低于规定要求的,每低1﹪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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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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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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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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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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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1-B3-1 |
学校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女、退教协等群众组织活动正常,发挥其在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和群众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坚持校务公开。其中教代会不开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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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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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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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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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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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1-B4-1 |
学校有“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重视教师学历进修、培训培养工作,积极开展校本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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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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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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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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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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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1-B4-2 |
学校保证投入一定的教师培训经费,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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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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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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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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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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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1-B5-1 |
学校强化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积极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入团入队仪式、开学和毕业典礼、重大纪念教育等活动有组织、有过程、有总结,重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达到且效果好,得6分;缺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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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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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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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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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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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1-B5-2 |
学校重视班主任、班干部、团队干部为骨干的德育队伍建设,有制度有计划有措施,有班主任工作例会等过程材料,班主任参加各级专项培训情况好,得4分;措施不力、无过程材料、班主任专项培训情况较差(出勤率低于80﹪、及格率低于90﹪),扣2分;无制度、无计划、无措施,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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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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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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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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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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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1-B5-3 |
学校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有计划有选择地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辅导活动;学生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能力和竞争意识,社会适应能力强,无严重心理问题发生。达到,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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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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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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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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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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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1-B7-1 |
学校教学设施与设备(含各功能室、多媒体、教学仪器和音像资料等)使用率高,各专用室要求使用,记录及时、准确、完整。达到,得3分;任一项明显不足,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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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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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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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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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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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1-B8-1 |
学校重视教科研工作,有“教科研提升年”实施方案,有鼓励教师参与教科研、开展课题研究的考评制度和奖励制度,有一定的经费投入,每学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科研“菜单”式培训不少于1次,组建研究团队,研究过程规范有序,承担的集体课题或实验项目全部按时顺利结题。达到,得8分。无方案、无制度、无投入各扣1分,“十一五”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都要完成结题(2009年立项的可延迟至2012年结题),主观延迟结题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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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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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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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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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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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1-B9-2 |
抓学校特色建设,创“特色学校”中取得显著成绩,成为办学理念新、队伍建设好、活动开展多、教育效果佳的特色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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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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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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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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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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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2-B10-1 |
学校有教育人才培养规划、扎实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及教师师德档案。学生对师德、师风的满意度达80﹪以上,;有一项未达扣4分,有二项及以上未达0分,有受行政处分以上的,本B项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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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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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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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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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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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2-B10-2 |
教职工获得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政治荣誉的等级总分。区管学校达区均的得6分,街道学校达区均的得8分;等级总分在区均的基础上每增、减10﹪分别加、减1分。(受国家、省、市、区表彰的政治荣誉,分别得5、4、3、2分。可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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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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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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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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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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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2-B11-1 |
教师勤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丰富,各类教学竞赛(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认可)获奖师均等级分(=∑各等级分*人数/教师总数)居全区1—5位得16分,6—10位得14分,11—15位得12分,16—20位得10分,21—25位得8分,26—30位得6分(街道学校上浮一档);与上年比,等级均分每升、降一档分别加、减2分,保持全区前1—5位的加3分;高中居全区1—5位分别得16、14、12、10、8分,与上年比每升、降一位分别加、减2分,保持前2位的加2分(教学竞赛获奖等级:国家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得7、6、5分;省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得6、5、4分;市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得5、4、3分;区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得4、3、2分;片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得3、2、1分。可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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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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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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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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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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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2-B12-1 |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合格学历比例达规定比例,得4分;与规定比例比,每降低1﹪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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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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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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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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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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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2-B12-2 |
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不断上升,达规定比例,得8分;与规定比例比,每降低1﹪扣1分;已达规定比例,且与上年高一层次学历比例比,每增加1﹪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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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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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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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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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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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3-B14-1 |
学生思想品德好,日常行为规范,操行合格率高(100﹪),得8分;有1起涉案违法事件的本B项0分;有1起犯罪事件的评估结果降一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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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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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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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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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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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3-B14-2 |
学生积极为集体争得荣誉,品德表现得到社会认可。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含与教育局相关部门)开展且应参加的相关活动得2分,缺1次减1分;学生参加比赛获奖,学生个人奖等级总分(=∑各等级分)达区均分得3分,每升、降1分分别加、减0.5分;(每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颁发的荣誉一、二、三等分别得6、5、4分;5、4、3分;4、3、2、分;3、2、1分。取前6名的项目,1—2名、3—4名、5—6名分别视为一、二、三等;取前8名的项目,1—2名、3—5名、6—8名分别视为一、二、三等。可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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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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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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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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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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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3-B15-1 |
学生学习兴趣浓厚,学习态度端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能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在科技教育周或宣传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或科技竞赛,并有科(劳)技兴趣小组。达到,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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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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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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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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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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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3-B15-2 |
学生具有初步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与竞赛(小发明、小创造、小论文),竞赛成绩好。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含与教育局相关部门)开展且应参加的相关活动得2分,缺1次减1分;学生参加比赛获奖学生个人奖等级总分(=∑各等级分)达区均分得3分,每升、降1分分别加、减0.5分;(每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颁发的荣誉一、二、三等分别得6、5、4分;5、4、3分;4、3、2、分;3、2、1分。取前6名的项目,1—2名、3—4名、5—6名分别视为一、二、三等;取前8名的项目,1—2名、3—5名、6—8名分别视为一、二、三等。可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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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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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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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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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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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3-B16-1 |
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体育活动,体育课(身体素质主要指标抽测)及格率中小学均≥95﹪;学校每年召开1次学校体育运动会;学生六种常见病患病率低于国家平均标准,近视率低于市平均标准。达到,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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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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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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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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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3-B16-2 |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含与教育局相关部门)开展且应参加的体育运动竞赛和健康卫生比赛活动得2分,缺1次减1分;学生参加比赛获奖,学生团体奖等级总分(=∑各等级分)达区均分得3分,每升、降1分分别加、减0.5分;(每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颁发的荣誉一、二、三等分别得6、5、4分;5、4、3分;4、3、2、分;3、2、1分。取前6名的项目,1—2名、3—4名、5—6名分别视为一、二、三等;取前8名的项目,1—2名、3—5名、6—8名分别视为一、二、三等。可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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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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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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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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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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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3-B17-1 |
学校重视艺术与审美教育,开设艺术团队、兴趣小组,每年开展全校性艺术活动,如艺术节、合唱节等;学生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初步的审美能力,文学艺术兴趣广泛。达到,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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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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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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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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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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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评 估 要 点 及 标 准 |
标准分值 |
自评得分 |
A3-B17-2 |
学生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和创造能力,积极参加各类艺术活动和竞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含与教育局相关部门)开展且应参加的相关活动得2分,缺1次减1分;学生参加比赛获奖,学生个人奖等级总分(=∑各等级分)达区均分得3分,每升、降1分分别加、减0.5分;(每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颁发的荣誉一、二、三等分别得6、5、4分;5、4、3分;4、3、2、分;3、2、1分。取前6名的项目,1—2名、3—4名、5—6名分别视为一、二、三等;取前8名的项目,1—2名、3—5名、6—8名分别视为一、二、三等。可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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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概 述 | |||
原有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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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达成情况及情况自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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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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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评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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