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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小学女工委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7/12/7 15:59:00 作者:无 浏览量:1636次

江宁小学女工委工作职责

1、我校女工委是在校工会及校党总支直接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上级工会妇委会和妇联的基层组织,并接受其工作的指导。

2、在校工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党总支的决议。在维护全校教职工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女教职工的利益,按照女教职工的意愿和特点开展工作。

3、以全心全意服务女教职工为宗旨,围绕全校中心工作,组织广大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

4、团结、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深化“巾帼建功”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提高女教职工育人意识、综合素质、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5、维护广大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密切保持同广大女教职工的联系,倾听广大女教职工的呼声,关心女教职工的生活,保护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女教职工发展和身体健康的各类活动,有计划地为女教职工办实事。

6、加强女工委的自身建设,协助各级组织选拔优秀女性人才,开展促进妇女问题和妇女理论的研究。

7、开展女性成才教育活动,推进女性人才工程建设。

 

                                                                           江宁小学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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