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公物量化管理规定
发表日期:2008/12/11 10:15:25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2031位读者读过
班级公物量化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减少学校公物的人为破坏及损失,更是为了提高班级管理的质量,培养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全面发展的自觉性,将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达到我们的教育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实行量化计分的方法,每月总计分一次,满分为10分,在公物检查时,根据公物损坏的种类扣分,最多到扣完为止。
二、公物损坏的计分方法。
1、玻璃管理。
学校对教学楼等处的玻璃进行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损坏的玻璃由总务处负责及时安装,损坏者照价赔款,2分/块。
2、课桌凳管理。
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如发现损坏,每次每项扣1分。
3、门锁损坏一把,扣1分。
4、班级其他公物管理。
(1)晴朗天气时教室日光灯8:00 以后未关的扣1分;(2)教室走廊灯未关的扣1分;(3)教室无人时灯未关的扣2分;(4)放学后饮水机、投影仪电源未关的扣2分;
6、检查管理计分方法。
本月查不出问题的得满分,有损坏或破坏的按数额扣分,如攀折花草树木,损坏围墙,学校墙壁及其他公用设施。性质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班级量化考评。
注:1、每月的检查情况在检查后的第一次班主任会上通报。
2、公物若有损坏,及时上报,应有总务处负责修理,学生自己修理安装带来得一切意外事件由班主任负责。
3、班级公物管理范围包括教室及教室所对应的走廊、门窗等。
三、本制度从2008年9月1日起实行。
江宁中心小学
200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