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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小学第三届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发表日期:2016/5/10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王琴 有915位读者读过
江宁小学第三届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师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根据区教育局《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江宁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二、评比范围和对象、名额
本校在职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师,名额3名。
三、评比条件
1.政治坚定,忠诚教育。政治立场坚定、方向明确,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师职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有强烈的职业使命感。适时对学生进行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尊重学生,作风正派。
3.钻研业务,成绩突出。积极进行课程与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投身到“课堂教学改革”活动中,教育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突出。
4.同事认可,学生喜爱。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热爱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学生、家长、同事满意度高。
5.有真实典型的事迹和鲜活的教育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6.从教满3年,任教期间担任过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2学年以上,并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或先进教师等奖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选: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3.参加赌博、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4.向学生传播不良思想或信息,误导学生。
四、评选程序
对照评选条件,个人自行申报,年段评比推荐,各年段推选一名,被推荐者需填写“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申报表、事迹材料(见附件、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评议,公示。并推选一名参加区级评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次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把真正受学生欢迎、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选拔出来,要特别注重评选工作的过程性和教育性。
2.评选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规范流程。
3.评选工作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倾斜。
江宁区江宁小学
201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