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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10/31 15:07:12 出处:本站 作者:王军 有930位读者读过

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专校、特殊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年底校园安全工作实际,现对近期我区校园安全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结合实际,组织修订各类应急预案。九月份,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统一试行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应急预案的通知》(见附件)。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校园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框架及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请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学生年龄层次、办学特点及周边环境,结合2008年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学校应急预案的通知》(见江宁教育信息网—法制安全—常用资料下载)和该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预案目录,认真修订已有预案,并按照“校园安全精细管理”要求,统一名称字体,单独装订成册,利用有关会议、学习培训时机,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熟悉各类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类预案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把握特点,做好师生外出活动交通安全及校园防火防盗工作。进入十月中旬以来,全区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全面展开,学生各类竞赛、演出也不断进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手续,周密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少量或个别学生外出参加竞赛、演出时,学校要充分考虑学生来回交通问题,尽量安排公共交通车辆(含出租车)保障,少用学校领导、教师个人车辆,禁止使用非法营运车辆;要与学生家长落实好接送工作。

另外,天气逐步转冷,干燥少雨,火灾事故进入易发期;临近年底,社会治安问题日益突出,盗窃案件进入多发期。各单位要认清形势,充挥发挥校园“人防、技防、物防”作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财物损失,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全区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突出重点,做好年度安全综治工作迎查准备。当前已进入安全综治工作年度考核验收阶段,各级各部门均要进行相应的检查考核。申报创建省市“平安校园”的单位要按照区教育局要求,把握时间节点,过细做好各项软硬件准备;其它单位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安全综治工作,及时整理日常教育演练、检查整改、登记统计以及推进“安全精细管理”相关工作台账,努力展示全年度安全综治工作,力争在年底各项检查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区教育局年度校园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将于11月中旬~12月,采取不定时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抓紧做好准备(检查考核不再另行通知)。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