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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方案

发表日期:2017/6/28 15:49:36 出处:本站 作者:王军 有1704位读者读过

附件3

2017年度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方案

 

一、活动安排

6月20日至8月10日,分四阶段进行:

(一) 7月10日前,各区教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部署并组织开展征集活动。

(二) 7月30日前,各区教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推荐上报本地的“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及授课录像,中学、小学、幼儿园每类不少于1个,课件及录像光盘一式两份,上报至市公安消防局。

(三) 8月15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共同确定100个“消防安全示范课”。

(四) 8月25日起,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和授课录像将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网、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频道和中国消防在线网站上线,供全国各中小学、幼儿园新学年开学时选用。

二、征集要求

(一)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

1、授课时间25分钟;

2、内容贴近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3、消防知识点准确,切入角度好;

4、多媒体课件表现形式丰富、辅助作用强。

(二)消防安全示范课授课教师(录像表现)

1、适应学生心理特点,针对性强;

2、运用消防知识准确,科学实用; 3、教学形式生动活泼,感染力强。

三、评选表彰

全国确定的 100 个“消防安全示范课”,将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联合公布授课教师名单,发放证书。